會員服務條款

台灣物聯科技網路會員服務條款

親愛的顧客您好,非常感謝您使用台灣物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的網路服務(以下稱本服務),本公司將根據以下之網路會員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提供會員便利的網路交易及台灣物聯科技網路服務。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請務必詳讀本條款,在您註冊成為本公司網路會員、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及「隱私權保護政策」之所有內容,並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如您不同意本條款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註冊,並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本條款之具體約定內容如後:

一、網路會員資料

01._在您使用本服務之前,必須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並註冊成為台灣物聯科技商城會員,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在完成註冊後,始得登入本公司網站,使用本服務及參加與本服務相關之活動。如個人資料有異動,請務必即時更新,以保障您的權益。如因會員未正確更新個人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之會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會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之通知,會員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會員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02._個人資料之填寫如有重複、錯誤或虛偽不實、故意冒用他人姓名、侵害他人姓名權、公司名稱專用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或有違反公序良俗、政府法令、或破壞本公司服務宗旨…等情形,本公司得拒絕註冊,並有權立即暫停或終止會員帳號,取消會員資格,拒絕提供本服務,會員不得向本公司為任何主張,並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03._隱私權保護聲明:會員之個人資料受到本公司隱私權條款之保護與規範。

二、網路會員的義務與責任

01._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若您未滿二十歲,或係依法令規定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由您的家長(父、母或監護人,以下同)陪同閱讀本條款,在您的家長詳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後,才能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

02._會員應自行確保會員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會員對於自己本身使用會員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1)_會員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通知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6-259-6159)。

(2)_會員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會員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網站或使用本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任何人包括會員,亦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本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3)_會員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僅供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03._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本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1)_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2)_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_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_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_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6)_濫發廣告郵件。

(7)_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04._如會員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務,並請求本公司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律師費…等。

三、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服務及本條款,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活動及使用本公司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條款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四、網路交易須知

01._當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寄給您一封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通知會員本公司已收到訂購訊息,惟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可以在本網站查詢出貨狀況。

02._當會員使用本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03._會員使用本服務所進行之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本公司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有交易資料不正確之情形,應立即通知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6-259-6159)協助處理。

五、退貨 & 換貨 說明事項

0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台灣物聯科技」線上購物消費者享有貨到七日猶豫期之權益。但退回商品必須包含 【產品本身、附件、包裝、贈品、發票、出貨單據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軟體、磁片、書籍等著作權產品依著作權法享 有其相關權利,因此,消費者購買此類商品如無法確定是否使用該產品時切勿拆封,如已拆封視為已接受該著作權產品之授權條 款,即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之規定。

02. 消保法所規定之消費者【猶豫期】非【試用期】,如您收受商品後不甚滿意請勿拆封使用,並與本公司連絡退貨事宜。

03. 依據「行政院消保會」84年4月6日(台84保法字第00285號) 函 及85年2月14日(台85保法字第00206號)函釋解釋,「消費者保護法」中的【消費行為】系指不再用於生產情形下之「最終消費行為」,而【消費者】之定義系指不以營利為目的之最終使用者為限,因此B2B(企業對企業)的交易行為,或個人、個人工作室所購買的產品,購買後另用於生產、製造、轉售等行為,並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19條之七日猶豫期之規定。

04. 運送過程中損壞,或商品本身製造過程的缺陷,貨品品項錯誤,或其他非消費者失誤所造成的毀損,都可要求更換新品, 因而產生的物流費用,由本公司自行負擔。請自收到商品當日起的7天內,以商品寄達時的原貌全數退回(如有贈品包含贈品)。我們將予更換新品寄回。 7 日後則由原生產廠商或代理商依保證書內容承保。

05. 若您對商品有任何不滿意,或商品有瑕疵,您在退換貨前,請務必先以電話 06-259-6159 與我們客服人員聯絡或來函至 service@taiwaniot.com, 註明:
● 訂單編號、退換貨產品名稱
● 會員姓名、聯絡人姓名及白天的聯絡電話
● 您換貨/退貨的原因
若消費者未事先通知我們自行逕將商品退回,本公司不予接受,並立即將商品寄回。

06. 以下狀況除 品質不良部份 與 規格不符 外,恕不接受退貨 :
● 已經您確認過樣品(或規格書)者。
● 依您指定需求專案定做的特殊訂製商品。
● 訂購品:定義為門市未備庫存商品、「台灣物聯科技商城 www.taiwaniot.com.tw」未列出商品 或 列出商品未列出價格, 另經報價項目。

07. 退換貨商品必須為配件齊全,符合『能再出售』的原則,下列情形或商品恕不適用於郵購退換貨處理:
● 已超過「消費者保護法」所定時間(以客戶收貨日郵戳或收執聯為憑)。
● 商品、配件、發票、出貨單、包裝盒、包裝材等任一項缺少。
● 商品或配件有書寫文字標記、明顯刮痕、保固標簽被撕毀、移除、開啟機器內部等情形
● 顧問、勞務等經使用過之服務、會員資格或特定授權。
● 有特別說明無法退貨之商品、特價商品。
● 面交取貨之訂單商品。
● 經焊接/插入使用過的半導體IC、電子零件、組件、實習套件、線材。
● 商品送達後發生的天災地變、水火災、受潮、虫鼠咬、及人力外力所造成的損傷破壞。

08. 下列商品因性質特殊、包裝盒內附有授權碼或註冊序號、或告知動作原理與技巧之受著作權法保護之產品, 一經拆封或使用,視同已接受該產品之授權條款 ,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之規定,請於選購時確認商品規格。
● 智慧財產權保護之商品如:書籍、軟體, 及以磁片/光碟作為載體之程式/影音商品。
● 耗材類如:鋰電池、電池、墨水匣、碳帶、錄影帶、紙張類等。
● 告知動作原理與技巧的含電路圖、線路圖的實習學習套件、組件。

09. 符合退貨條件者,其退款金額將會扣除匯款手續費30元+貨品運費(視實際已經產生的貨品運費而定 ),如需更換其他等值商品,必須酌收再次配送貨品產生的運費(視貨品大小重量計算),七日內會將已經結算好的退款金額匯至您指定的銀行帳戶。

六、電子報的寄送

會員同意本公司得不定期發送電子報或商品訊息(EDM)至會員所登錄的電子信箱帳號。惟當會員收到訊息後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本公司將停止繼續發送行銷訊息。

七、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有權暫停提供本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01._本公司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本公司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括會員本人,未經本公司或權利人事前之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而使用。如有違反,本公司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律師費…等。

02._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有任何侵害本公司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歡迎您提出檢舉,並請立即通知本公司顧客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6-259-6159)。

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因使用本服務所進行之一切行為及網路交易,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服務發生爭議而涉訟,應以臺灣台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台灣物聯科技有限公司暨關係企業,個人資料保護告知及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會員最完善的網路服務,並保護會員個人資料,台灣物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暨關係企業,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如下事項:

(一)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會員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活動及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資料、進行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與調查、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台灣物聯科技會員卡/累計卡申請書及台灣物聯科技商城會員申請書之個人資料、消費與交易資料、信用卡刷卡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例:當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線上消費,本公司需透過宅配貨運等合作廠商,方能完成貨品或相關贈品之配送,故當會員完成線上交易,即表示會員同意並授權本公司得將會員提供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電話…等)提供予宅配及貨運合作廠商,以利完成貨品或相關贈品之配送。

(二)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會員服務中心(客服專線06-259-6159)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

01._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02._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03._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04._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05._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06._您的拒絕接受行銷。

(三)注意事項:

您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行使個資法書面同意之方式。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要求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瞭解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網路會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網路服務,尚請見諒。